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是基金管理公司非公開募集資金或者接受財產委托,設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資產管理計劃)并擔任管理人,由托管機構擔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和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為投資者的利益進行投資活動。
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可以為客戶量身定制符合其投資需求和風險偏好的投資方案,充分滿足不同客戶的個性化理財需求。按照業務形式不同可以分為單一資產管理計劃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客戶人數 | 2人或以上,不超過200人。 |
初始委托資產規模 | 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
單客戶初始委托資產規模 | 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固定收益類),40萬(混合類),100萬(權益類、商品和衍生品類)。 |
合同期限 | 一般不低于一年。 |
參與和退出 | 根據合同約定。 |
信息披露 | 投資標準化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至少每周披露一次凈值,投資非標準化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至少每季度披露一次凈值。開放式資產管理計劃凈值的披露頻率不低于資產管理計劃的開放頻率。 |
投資范圍 | 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債券、央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股票、存托憑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及其他標準化金融衍生品、公募基金、其他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
- 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客戶人數 | 1人。 |
初始委托資產規模 | 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
合同期限 | 一般不低于一年。 |
參與和退出 | 根據合同約定。 |
信息披露 | 投資標準化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至少每周披露一次凈值,投資非標準化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至少每季度披露一次凈值。開放式資產管理計劃凈值的披露頻率不低于資產管理計劃的開放頻率。 |
投資范圍 | 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債券、央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股票、存托憑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商品期貨及其他標準化金融衍生品、公募基金、其他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